第3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章节:会计法律制度
课时:1课时
授课方法:讲授法
教学重难点:1.掌握单位设置会计机构考虑的因素。
授课过程:
1、会计机构
(一)概念:单位内部所设置的、专门办理会计事项的机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
(二)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三)单位设置会计机构考虑的因素
1. 单位规模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简繁
3.经营管理的要求
2、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注意】个人可以做兼职会计但不属于代理记账。
(1)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按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委托人提供原始凭证→ 代理记账机构代做账)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3)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1.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的必备内容:
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
配置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保管;
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对于退回的,及时补充、更正
履约、守法(依法依合同代理)
保密
拒绝(委托人不当的、不实的、非法要求)
解释(会计处理原则问题)
3、会计岗位的设置
(1)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会计电算化,
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档案管理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岗位,收费员、收银员,从事审计工作的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1.按需设岗
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注意】出纳并非所有账簿都不能登记,除特种日记账必须由出纳登记外,出纳还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课后习题:练习册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