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政策、免学费政策及建档立卡家庭资助政策
2018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年,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提高群众对学生资助政策的满意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进教育扶贫、促进教育公平,下面介绍我市现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 元。
二、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位于11个设区市市区的学校每生每年2300元,位于县(市)城区和乡镇的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
办理程序:于每年9月30日前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的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资金发放:助学金直接发到学生本人的资助专用银行卡上。免学费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民办学校可收取高于补助的部分。
三、建档立卡家庭资助政策(简称“三免一助”):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补助标准:平均不低于2000元/生/年。
资助范围: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办理程序:每年秋季学期开学,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资金发放:助学金直接发到学生本人的资助专用银行卡上。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民办学校可收取高于补助的部分。
除此之外,中职生还享有雨露计划扶贫助学金补助、社会救济等相关补助。
教育资助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今后我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民生政策知晓度,完善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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