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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04月30日 16:50:41 访问量:2943

 

 

 

 

唐教【201930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现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1日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19428    

        (共印65份)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管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根据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冀教党 〔2019〕2号)、

《中共保定市委教育工委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保教工委[2019]18号

)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并作为2019年全县师德师风提升年重要内容之一。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维护优良教育行风。

二、整治内容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在职中小学教师为县内外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1.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所有中小学校长和具体负责人参加,传达省、市、县整治工作政策及要求,做好安排、落实、检查、评估工作。

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用制度管人,制定《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补课实施细则》。

3.督促学校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向学生家长发放明白纸,确保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4.完善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到事事有回应。

5.加强排查力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对全县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在职教师兼职兼课行为。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暗访力度。建立健全案例查处月报告制度和违规查处通报制度。

6.完善考核机制,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纳入学校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二)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1.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教师侥幸心理。

2.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把签订《承诺书》列为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规定动作。

3.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在学校明显位置和网站公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

4.加强对整治工作目标管理的年度考核,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整治有偿补课目标管理责任制。

5. 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每学年末向学校主管部门详细报告有偿补课整治整体情况。建立健全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一律及时通报和上报。

6. 通过校园网、全体教师大会、家长会、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以上工作要求,作为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主要内容。

四、落实责任

(一)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所隶属中小学校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负分管责任。

(二)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中小学校对本单位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校长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负分管责任;分管部门职责不清的,校长负分管责任。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实施“一岗双责”,做到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教师签订 《承诺书》后再进行有偿补课的,校长负监管责任;教师没有签订承诺书,校长属于失职。对于学校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校长负主要责任。对于本学校教师出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和相关主管领导。

(三)教师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唐县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调离原工作岗位,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是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免职或调离岗位处罚。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至11月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全面部署(4月

重点工作:召开会议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学习宣传。

任务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传达,全覆盖无死角,尽人皆知。方案要从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规查处等方面夯实责任、细化举措。多形式广泛宣传,多形式深入解读,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

(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4-6月)

重点工作:履约践诺活动、自查自纠活动

任务目标: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代表,提出师德师风建设倡议书;每位教师签订《全面落实 “十项准则” 争做 “四有”好老师承诺书》。教师承诺书送达学生家长公示、征询家长意见并签字,通过校园网、微信群 或QQ 群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亮诺。广大教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诺。

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自查自纠,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要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屡教不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等行为、或因参加在线教育影响正常教学等行为的发生。

(三)上下联动、督促检查 (5-10月)

重点工作:全面检查

任务目标: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方和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学校和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责任。各校要盯紧重点节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和教师,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4)制定清单、明察暗访(6—10月

重点工作:明察暗访

任务目标: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列出问题清单,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程度、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完成、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等内容,及时整改到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暗访。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学校,要进行常驻式检查,形成威慑氛围的高压态势。对此期间发现和接到举报的案件,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全县通报。

(五)全面整改、总结提高 (10-11月)

重点工作:全面整改、成果展示、经验交流

任务目标: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针对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组织一次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展示,邀请部分学生及家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师德师风失范案件查处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为今后深化提升工作做准备。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志杰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同志为副组长。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4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要把禁止有偿补课工作摆到整体工作的突出位置,贯穿于中小学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融入到依法治校、校园文明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党员教师的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发挥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要根据本学校实际,积极探索、健全严禁有偿补课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于每月25日前向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报送有偿补课案例查处情况月报表。

联系电话:6413308

电子邮箱:tx6413308****

附件:

1.唐县教育和体育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全面落实 “十项准则”争做 “四有”好老师承诺书

3.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

4.2019年唐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案例查处情况月报表

 

 

 

 

 

 

 

 

 

 

附件1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石志杰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同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振生   主任科员

南志栓    主任科员

狄占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云峰    督导室主任

许小英    招生办主任

  员:马东迁   办公室主任

贾盘造   人事股股长

甄文凯   普教股股长

王绍敏   法安股股长

李克锋   职成教办主任

李会涛   计财股股长

马成茹   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郝同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落实工作。

附件2

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

(中小学教师)

作为一名教师,我将严守师德规范,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特作如下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坚决杜绝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坚决杜绝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若出现有违师德行为,自愿接受《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及教师各存一份。

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

(幼儿教师)

作为一名教师,我将严守师德规范,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特作如下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培幼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细致耐心;不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不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

五、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幼儿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关心爱护幼儿。呵护幼儿健康,保障快乐成长;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歧视、侮辱幼儿,严禁猥亵、虐待、伤害幼儿。

七、遵循幼教规律。循序渐进,寓教于乐;不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推销幼儿读物、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保教行为。尊重幼儿权益,抵制不良风气;不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若出现有违师德行为,自愿接受《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及教师各存一份。

 

附件3

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

 

尊敬的        同学家长:

您好!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良好生态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河北省教育厅部署,县教育和体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将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及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惩处。如果您发现:

一、教师在校内外租借场地或在家中从事有偿补课或动员、暗示、介绍您的孩子或别的孩子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二、教师本人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办班培训的行为;

三、教师介绍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的行为;

四、教师介绍学生到县内外民办学校就读行为;

五、教师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给学生补课、辅导、指导做作业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六、教师以课后托管、“小饭桌”等形式,为学生提供食宿、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以及乱收费、乱订资料、体罚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

举报投诉时,请尽可能地提供相关的照片、录音、视频等证据资料,便于查证处理。对举报的案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64133308          

电子邮箱:tx6413308@****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421日

 

 

 

签收人:                          签收时间:

 

 

 

备注:本明白纸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家长各存一份。

 

 


附件4

2019年唐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案例查处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月份

查 处 情 况

处 理 情 况

查处涉及学校名称

问题

线索数

查实

案例数

查处涉及

人数

党纪处分

情况

政纪(政务)

处分情况

组织处理

情况

其他处理

情况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注:1.县直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园)要如实填报表中各项数据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每月25日前报当月数据,当月数据连同前几月数据一起报送。

3.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其他处理情况,请列明具体处分(理)种类,并说明具体人数。

编辑:唐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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