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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2017年04月19日 17:05:27 访问量:1368

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校针对全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校教职工(含内聘临时代课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严禁利用假期或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有偿补课;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严禁学校默许、指使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各类有偿辅导。

(二)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任何便利;严禁在职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以刘宝玉校长为组长,邸双才、田鹏翔、贾联合、薛江辉、张浩、游树楷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下设以主任高雄伟,年级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办公室,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教,提高认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维护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 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形成治理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4月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加大宣传、精心部署(4月20日前)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活动方案,通过召开会议、政治学习、橱窗展板、微信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县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签署教师承诺书,发放致学生学长一封信(每个学生家长一份),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416016和信箱jisiguangyi6416****@126.com,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深入自查、立行立改(4月21日-5月15日)

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教师开展一次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唐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唐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学校和教师乱征订乱收费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给每一位教师,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学校领导班子要带头,教师人人参与,联系工作实际,查摆问题,找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的方向。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5月15日— 11月15日)

学校要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反复梳理,了解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11月15日—12月底)

学校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下去,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六、处理办法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取消当年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励和评优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处分期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评聘,不得晋升工资;

2、调离教学一线岗位或原工作单位;

3、对取得“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违规教师,按授予权限建议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对于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三年内不予提拔。

4、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

5、对于屡教不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者,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


编辑:唐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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